不可不知的中式結婚禮俗

結婚過程中,充滿各式各樣的傳統儀式與習俗,這些禮俗看似古板又過時,但仔細探究其背後的意義,其實別有一番趣味,以下就為新人做簡單的說明!

雙方應備婚俗禮品

男方要準備的是迎娶新娘,以及後續宴客時種種所需要的物品,女方則是要準備嫁妝與帶到男方家的婚俗禮品、生活用品等。

【男方】

蜜柑橘或頻果、火爐(烘爐)、木炭(或檀香、茉草)、瓦片、禮香炮燭、湯圓、紅漆茶盤茶具、食新娘茶禮品、八仙綵或紅布、門簾、喜幛、紅紙、大小囍字貼、安床用品、八卦米篩或黑色雨傘、車綵及綵帶、頭花(春仔花)、胸花、捧花、白紗禮服、十二版帖、鞭炮、排炮、緣錢或緣粉、轎斗圓或蘋果、紅蛋、豬腿、全雞、鮮魚、豬腳麵線、儀條(禮條)、六項紅包禮等等。

【女方】

蜜柑橘或蜜蘋果、雞蛋茶、湯圓、大小囍字貼、扇子、紅絲巾或手帕、青竹掃、緣錢、緣粉、烏糖、雞蛋、蜜柑、五穀、芋頭、蓮蕉花、石榴、桂花、豬心、木炭、火籠、謝籃、舅仔燈、子孫桶、壓箱用品、歸寧回禮等等。

結婚流程

(1)祭祖

由男方主婚人或長輩陪同新郎燃香祭祖,告知祖先即將出門迎親,並保佑平安順利。祭祖完畢,新郎分發紅包給接嫁(迎娶)人員。

(2)出發

準備就緒後,吉時一到立刻出發,新郎手持捧花,攜帶紅包上車;出發時,前導車的接嫁人員燃放排炮,同一時間,男方的家門前也要燃放鞭炮,最好能在吉時的前一小時抵達女方家。

(3)請新郎

車隊抵達女方家後,女方派出一位男性晚輩(如新娘的弟弟),手捧放有蜜柑或蘋果的紅漆喜盤為新郎開門,新郎摸摸蜜柑或蘋果後,回贈晚輩開門禮紅包,然後手持捧花下車。

(4)討喜

新郎要將捧花交給在房中的新娘,此時,新娘的姐妹、閨中密友或伴娘要在房外攔住新郎,不准他見到新娘,女方可提出條件要新郎答應,在新郎通過各項考驗、拿出紅包給討喜團後,才能入房將捧花交給新娘,這個過程稱為「討喜」。

(5)辭祖

新娘拿到捧花後,由媒人與好命婦人扶出廳堂。新郎新娘並立,男左女右面向神明祖先神案,由新娘的舅舅點香燭祭祖上香。

(6)拜別

辭祖後,女方主婚人端坐於廳前,新郎新娘跪於女方主婚人面前,由女方主婚人面誡兩人要恩愛相處,新郎新娘齊口向女方主婚人祝福「身體健康、長命百歲」,然後行三叩禮。女方主婚人要把新娘頭紗蓋下,給新郎新娘各一個紅包並將兩人扶起。

(7)出門
 
吉時一到,新娘在新郎、好命婦人攙扶下,一起走出大廳,媒人則在門外手拿八卦米篩(或黑色雨傘),遮在新郎新娘頭上。新娘先上新娘禮車,新郎再由另一車門上車。女方親友將嫁妝與回禮交給男方接嫁人員裝載上車。

(8)擲扇

新娘手上要拿兩把扇子,新娘禮車一開動,就要往車窗外丟下一把扇子,稱為「放性地」(放下性子)。新娘丟下的扇子由新娘的弟妹、晚輩拾起,另一把則是新娘帶走,意謂將壞的脾氣(習慣)丟掉,好的脾氣(習慣)帶走。

(9)潑水

新娘的母親或父親待禮車開動後,用臉盆(或碗)裝水(或米),潑向車後(也有習俗是用嘴含酒噴向車後),意謂「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」、「覆水難收」,希望新娘不要有回頭或後悔的念頭。

(10)入門

禮車抵達時,男方應派出一男童,雙手捧紅漆喜盤,上放兩顆用紅紙圈起的大蜜柑(或蘋果),到新娘禮車旁,開車門恭請新娘下車,俗稱「拜轎」。

(11)過火與破煞

進門時,男方大廳的門檻前需放置火爐(內燃木炭、檀香或茉草),坦圈放在火爐下面,瓦片放在火爐後面。新娘右腳跨過火爐,再踩破瓦片,俗稱「過火」與「破煞」。

(12)祭祖拜堂

新人進入大廳後,由男方主婚人陪同祭拜神明祖先。主婚人與新人面對神案,男左女右並排而立,手持排香,先拜神明,再拜祖先,男方主婚人面告家中某人今日成親,祈求列仙祖保佑五世其昌、家和事興。

(13)入洞房

洞房內要擺兩張椅子,椅子上要舖一件新郎的黑色長褲,褲子下放銅幣或紙幣,表示「坐財、坐庫」,或是二張圓椅由一條長褲的兩腳分別套住椅腳,表示兩人「同心」。新人進入洞房後,並肩而坐在椅上,象徵夫妻一體、榮辱與共、有財有庫。若未拜堂,新郎則在此時將新娘頭紗掀開,喝交杯酒(也可以在喜宴上喝)。

(14)吃豬心、圓仔湯

由媒人或好命婦人盛一碗豬心與湯圓進新房,餵新人吃,祝福新人甜蜜圓滿、早生貴子。

(15)翻舖

此儀式也可在安床時進行。男方會請來一位生肖屬龍的男童,在新床上翻滾,俗稱「翻舖」。若無男童翻舖,則由新郎脫鞋在床上走一圈。

(16)探房

在過去,父母為了解女兒出嫁後在夫家的生活狀況,會派新娘的兄弟登門探訪新人,稱為「探房」。現在「探房」多在結婚當天,新人入洞房後進行。

(17)喜宴

在喜宴上,新人可向各桌一一敬酒,表示對賓客的感激之意,或是進行活動、遊戲、致贈小禮物與賓客進行互動。喜宴完畢後,新人會端著裝有喜糖、香煙、檳榔之茶盤於門口送客,與賓客拍照留念。

(18)結婚登記

自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,立法院將行之多年的「儀式婚」制度,全面改採「登記婚」制度,結婚應以書面登記為準,且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,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,方為有效的婚姻。

 

轉載自 WeddingideaL 美麗婚禮Vol.17最強婚俗手冊